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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工资只凭欠条可以直接起诉
  发布时间:2014-08-15 08:36:12 打印 字号: | |
  编辑同志:我于2012年1月在包工头方某所承包的建筑工地施工,至2013年10月,方某以工程款未结算为由,先后向我开具5张工资欠条,合计9.5万元。今年2月19日,我得知方某已拿到全部工程款后,随即向方某索要所欠工资,但多次索要无果。请问我可以只凭工资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吗?读者:黄浩

  黄浩读者: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劳动者以工资欠条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处理”。该规定中的“普通民事纠纷”指的是有别于劳动仲裁纠纷的一种处理方式,即法院有权直接受理。
来源:安徽法制报
责任编辑:陈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