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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在别人家讨债小心涉嫌犯罪
  发布时间:2014-07-31 11:48:42 打印 字号: | |
  编辑同志:去年1月,李某向我借了10万元,可到期后李某一直拖着不还。无奈之下,我只好带上被褥和简单物品入住李某家中讨要。半个月后,李某报警,公安机关以我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对我立案侦查。请问公安机关的做法正确吗? 读者:王守山

  王守山读者:你的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非法“侵入”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未经住宅主人允许擅自闯入;二是进入时住宅主人不反对,但在住宅主人要求退出时,仍然滞留,不肯退出。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虽然你强行入住的目的是为了索要合法债务,无主观恶性,但这并不能成为你侵入他人住宅的合法依据。
来源:安徽法制报
责任编辑:陈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