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不知不觉已经走进法院六年了,回首这六年:平凡之人,平凡之路,平凡之正义。
经过几年法律的学习,我怀着对法律的崇敬和信仰,走进了法院,开始了新的职业生涯。刚一进入法院,首先从书记员做起。法院工作上的一切都是新鲜的,这才是实实在在的法律,活的法律。秉着所学之法律知识,去实现理想化的法律世界,践行法之理念。经过一段时间的法院工作,发现法律知识和法律实践的区别是多么大,以前对法律的认知多么的浅薄和不切实际。理想化的法律世界是法治社会,人人遵守法律,信仰法律,诚实守信,一切依法律行事。现实的法律状况并非如此,每天琐碎案件居多,每个案件的当事人都有自己的观点,即使该观点和法律规定不一样,仍然说得振振有词,谎言同样存在,法更多的时候是工具而非信仰。比如拆迁类案件,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冲突比较激烈,缠闹、信访普遍存在,讨论、协商会、接访等工作不停地在做。每个案件我虽然只是做辅助性的工作,但是每个案件的点点滴滴还是得感受经历一番,有时确实难以理解,为什么处理案件这么麻烦?有时确实是为了当事人的利益,可当事人并不理解,反而责怪。我在想干嘛非得吃力不讨好地做当事人的工作,当事人只会当作你啰嗦,并不领情,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判决不就完了吗,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这就是法律,这就是程序,任何人得依法行事,不能有超越法律的特权。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工作的深入,对法律、法院和司法工作的理解逐渐加深,在“法律知识”和 “司法实践”二者之间徘徊不定,有所明悟,但依然“恋恋不舍”,法律应当怎样,司法工作应当如何去进行,在我的心底仍有模糊的不确定。
从事书记员工作几年后,带着心底模糊不确定被提升为审判人员,从事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此后必须独自处理案件,独立面对当事人,独当一面。这为我打开了另一面窗户,看到和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人,平凡的事,追求平凡的公平正义。平凡的我在实现这平凡的公平正义的道路上不断锻炼自己,完善自己,为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平凡众生贡献绵薄之力。民事案件纷繁琐碎,家长里短,你争我夺,每一个案件展现的是一个真实的生活画面,体现生活的酸甜苦辣、人情冷暖,能从每一个案件的处理中把握生活的真谛,实现人们对公平的简单追求。面对案件是非,有过愤怒,有过感动,有过冷漠,有过热情,每一件案件的带来的都是新的感受和体验。也许平凡是真,这就是众生平凡的生活,法律同样得适应众生平凡的生活才会有生命力,这也是司法的终极使命,崇高伟大往往不沾边。人应当适应社会生活,而不是让社会生活反过来适应你,做好工作得从适应社会生活开始。慢慢地我对法律有了新的认知,法律并非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而是贴近生活,融进生活,让法律解决众人平凡生活中的琐碎纠纷才是实实在在地真实,实现平凡生活中的简单的公平和正义。当一对结婚还不到一年的小夫妻闹离婚,经百般劝说后两人手牵手走出法院大门时,一颗悬着心终于放下,由衷地替他们高兴;当一位老人起诉儿媳和孙女要求分割因儿子遭车祸身亡所获得的赔偿金时,只能微微叹息,尽自己的努力运用亲情牌打动双方,圆满解决时,终于放下沉重之心;当一对夫妻因不赡养老人被告上被告席,不但不知悔改,还为不赡养寻找各种理由和咒骂老人,我表示了对这种行为的愤慨,果断做出判决,觉得痛快和酣畅淋漓。每一件案子都包含着当事人的艰辛和痛苦,幸福和快乐,反映了真实社会生活的一面面,每一个案件解决,都是司法脉搏的有力跳动,都是法律生命力的延展。
司法工作中的点点滴滴,都是对我的考验和升华,作为一名平凡的人和平凡的法官,坚信自己会一直沿着司法大道顽强地走下去,通过平凡的案件,面对平凡的人,去实现平凡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