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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反目争遗产 对簿公堂终化解
作者:吴洁宇  发布时间:2014-07-02 08:16:43 打印 字号: | |
  七旬老人程某因病去世,由于生前未立遗嘱,继承人为争遗产诉至法院。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通过多次调查、调解,成功化解了这起法定继承纠纷案。

  程某与凌某共生育二子程甲与程乙,二人协议离婚后,程甲随凌某生活,程乙随程某生活。后程某和邵某登记结婚,生育一子程丙。2012年程某去世,因生前未立遗嘱,程甲、程乙与邵某、程丙就遗产继承发生纠纷。

  2014年3月,程甲、程乙诉至法院,要求对程某所留的银行存款、房屋拆迁款、过渡安置费、抚恤金等进行继承。承办法官立即查询了程某生前所有银行存款记录,并到相关部门调查程某的房屋拆迁款、过渡安置费、抚恤金等情况。考虑到双方为争遗产积怨已深,纠纷如不能妥善化解,势必影响双方的正常生活。承办法官多次召集双方协商,并在双方代理人的积极协助下,就程某的所有遗产一次性进行了处理,一场争夺遗产风波终于被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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