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化解行政争议,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坚持调判结合,把协调作为处理行政案件的首选方式和最佳途径。今年以来,经过协调当事人主动撤诉的行政案件占行政案件结案数的60%。
该院不断加强诉前协调力度,做好行政案件立案前的矛盾化解工作,力争将行政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并将协调工作贯穿于行政审判的全过程,找准协调突破口,创新协调方法,认真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增进当事人对裁判的理解和认同。同时,该院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诉权与解决行政相对人的实际问题相结合,主动与相关行政部门联系沟通,提供法律指导,帮助行政机关就程序适用、实体处理、工作规范、争议预防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使行政争议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即得到妥善化解,维护和谐的社会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