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与前夫经法院判决离婚,儿子抚养权归前夫所有,现在如果我想变更子女抚养权,应该怎么办? 读者:胡莹
胡莹读者:离婚后父母一方想变更子女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离婚后,父母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协商进行变更的,法院应当准许;第二种情形是父母双方协商未果的,根据《意见》第15条,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一方应当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法院应当准许:(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