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半个月前,邻居在烧菜时,遇急事突然外出,忘记关火以致灶台起火冒烟。因担心引发火灾殃及我家,我找到物业公司,因邻居所留手机号码是空号,无奈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协助下,我紧急撬开邻居家的房锁进入灭火。可邻居回来后,不但不感谢我,反而要求我赔偿其门锁等损失。请问我究竟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读者:周春婷
周春婷读者:你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你的行为当属紧急避险。《民法通则》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为险情是由于邻居所引起,你的撬锁行为并无不当,所造成的微小损失也在合理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