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与某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岗位是磺化工艺作业,属特种作业工人,工作一年后,公司提前解约。我同意解约,但由于身体有多处不适,就要求公司安排我在离职前做一次健康检查,可公司拒绝了我的体检要求。请问我的要求正当吗?读者:孙哲
孙哲读者:有毒有害特种作业包括从事磺化工艺作业,因此你属于《劳动合同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特殊保护对象。《职业病防治法》第36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因此,你要求公司安排做离岗前体检是合法的。公司若不安排体检就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将构成违法。如果经体检确诊你已患职业病,公司就不得解约,而只能把你调离原岗位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