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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广场舞搭讪 合伙诈骗终入狱
作者:方斅  发布时间:2014-04-22 09:11:20 打印 字号: | |
  广场舞目前在全国各地都蔚为盛行。一些不法分子在跳广场舞时与他人搭讪,取得他人信任进而实施犯罪行为。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欧阳某甲有期徒刑十年七个月、欧阳某乙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2012年12月至2013年6月期间,被告人欧阳某甲、欧阳某乙通过跳广场舞的方式认识被害人并分别冒充某楼盘项目的开发商、管理人员及项目部经理,谎称介绍被害人做防盗门生意,并以给领导送礼为由骗取四名被害人共计64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欧阳某甲、欧阳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欧阳某乙作用相对较小。二被告人均具有坦白、自愿认罪、部分退赃、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的情节,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