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图片新闻
屯溪区法院创新开展“庭审亲历”活动
作者:王茜  发布时间:2014-04-14 07:59:50 打印 字号: | |
  4月10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程某犯职务侵占罪、合同诈骗罪案件,该院1名审委会委员任审判长审理此案,其他审委会委员全部亲历现场旁听案件庭审。这是该院为充分发挥审委会监督、指导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的创新举措——“庭审亲历”活动。

  据了解,屯溪区法院一方面为逐步解决“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问题,努力实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另一方面,为不断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全面发挥审委会的监督指导作用,提升庭审质量。为此,该院决定从2014年第二季度开始开展“庭审亲历”活动,对疑难、复杂、敏感,或在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等拟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作为“庭审亲历”案件,由审委会委员旁听庭审或直接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便于全面掌握案情,加强监督指导和在审委会上发表裁判意见。

  当天,该院开展的“庭审亲历”活动,还将“公众开放日”、组织公民旁听庭审等活动结合起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联合区依法治区办公室组织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130余人旁听案件庭审,扩大了普法宣传效果。
责任编辑: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