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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调解意外伤害保险纠纷
作者:罗昱  发布时间:2014-04-01 16:45:21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群众路线贯彻到审判实践中,把群众感情贯穿于办案全过程,把奔波和劳累留给自己,把方便和温馨留给百姓。近日,该院法官在审理一起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时,不辞辛劳,多次到事发地和当事人居住地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耐心细致地开展调解工作,妥善化解了这起矛盾纠纷。

  2013年7月,汪某意外溺亡,亲属整理其遗物时发现汪某生前投保了意外伤害险,保险期间自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止,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认为,汪某死因不明且报案时间过长,无法核实出险情况,不予理赔,汪某亲属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院法官在调查中得知汪某系家中主要劳力,且其妻刚生育一子,汪某之死给家中生活带来较大困难。该院法官充分考虑当事人最佳利益保护,多方寻求调解机会,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法官的真情和执着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同意支付保险金4.3万元,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