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深入基层走访调查,巧打亲情牌的方式,成功调执了一起房屋拆迁补偿款纠纷案,最终促成当事父子双方握手言和。
坐落于黄山市屯溪区某村31号的房屋系程某夫妇于上世纪80年代初建造。2010年根据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的要求,该房屋需要拆迁。因考虑到自己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程某夫妇就将房屋证照等相关材料交给了小儿子小程,委托其出面处理房屋拆迁安置事宜。
2010年12月3日,小程代程某夫妇与拆迁公司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并领取了拆迁补偿费156355元。因小程未将该款交给程某夫妇,双方产生了纠纷。经当地村、镇基层组织多次调解无效后,程某夫妇将小程告到法院,法院经审理支持了程某夫妇的主张,判决小程返还程某夫妇拆迁补偿费156355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特殊关系,执行法官未贸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先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小程,耐心做其自动履行的思想疏导工作,但小程不愿配合执行。后在听取申请执行人程某夫妇的意见后,执行法官向小程发出了责令限期履行通知书,并依法强制扣划了小程银行存款1万元。迫于法院强大的执行压力,小程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与父母和解。但因对小程之前的言行感到寒心,程某夫妇一开始根本不愿接受小程提出的一次性支付10万元,余款予以放弃的和解意见。为维护家庭和谐,彻底化解矛盾,执行法官耐心的从社会家庭和亲情的角度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和引导。经过多次努力,终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当执行法官将10万元执行款交到程某夫妇手上时,夫妇俩激动的连连称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