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下午,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采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公开开庭审理该市首例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邀请黄山电视台、黄山新闻综合广播、黄山晨刊等媒体记者旁听案件庭审和采访报道,并在庭审结束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案件相关情况、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知识产权保护及警示教育意义进行了通报。
2011年年底,江某创办某音乐网站,联系黄山某网络公司为其网站服务器提供托管服务。至2013年4月初,江某在该音乐网站上传未获得版权使用权的MTV歌曲253首供网友点击下载,下载次数总计88959次。期间,江某利用该音乐网站参与广告投放宣传,共获利20038.94元。经国际唱片业协会亚洲区总部出具的版权认证报告认定,该音乐网站上的253首MTV歌曲均为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会员唱片公司所有,且未授权该音乐网站使用。
该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作品,情节严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0元,违法所得20038.94元依法予以追缴。
图为主审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