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5岁的老人王某死性不改,进了七次班房都没有改掉恶习。26岁时王某因犯奸淫幼女罪获刑三年,31岁到64岁期间,盗窃六次获刑。日前,王某又因盗窃,经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3年7月30日,王某到农贸市场买渔网,看到袁某在自家经营的豆制品摊点午休,便又起了贼心,将袁某的黑色女式挎包偷走,包内有现金5390元等财物。第二天,王某被传唤接受调查,公安向其出示了农贸市场内的监控视频,王某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将盗窃的5390元退赔给袁某。庭审时,王某表示自己是一时糊涂,今后一定重新做人。
法院认为,王某多次被刑事处罚,依法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其犯罪时年满六十五周岁,考虑再犯可能性小及认罪态度等情节,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