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我们双方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赔偿协议,制作了赔偿调解书,由侵权人分期偿付受害人所遭受的各项损失。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以反悔并要求法院撤销吗? 读者:周崁周崁读者:
可以反悔,但主张撤销权的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我国法律规定了民事行为可撤销法律制度。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于行为的开始,即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无效。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事由主要有两种: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另外,《合同法》规定了一方以胁迫、欺诈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之下订立的合同,受害方也可以撤消。行为人、受害人主张撤销权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即丧失撤销权。任何一方,如果对协议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认为协议内容有失公平,可以主张撤销权。受害一方认为协议的签订系对方以胁迫、欺诈手段或乘人之危所迫而签订的,也可以主张撤销权。
法律虽然设立了民事行为可撤销法律制度,但撤销权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则依赖于主张撤销权人的举证。结合你所述的上述赔偿调解书,若双方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未损害国家利益及第三人利益,应合法有效,该调解书具有合同的效力,双方应恪守履行。任何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