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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劳动合同不等于有劳动关系
  发布时间:2013-11-06 17:34:48 打印 字号: | |
  解说: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并不等于建立了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需从这几个方面考量:(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等。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责任编辑:陈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