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服务 > 普法讲堂
社保等个人缴费部分是否计入最低工资
  发布时间:2013-11-06 17:32:50 打印 字号: | |
  解说: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各地纷纷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一些地方认为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失业救济金和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贴、伙食补贴、住房补助一样都属于《最低工资规定》(三)规定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为劳动者的个人缴费都不应计入最低工资。有些地方则认为《最低工资规定》(三)规定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不包括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等,为劳动者的个人缴费部分应计入最低工资。由于各地规定不同,故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个人缴费部分,应否计入最低工资还应按各地具体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陈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