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入户盗窃变抢劫 获刑十年并处罚金
作者:王茜  发布时间:2013-10-29 15:46:14 打印 字号: | |
  本想偷点钱财做盘缠,不想盗窃变成了抢劫。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13年6月20日凌晨,被告人彭某欲伺机实施盗窃,遂窜至黄山市屯溪区某小区内,通过楼梯口的阳台爬入一户人家。在一房间内翻找财物未果,便打开另一房间欲继续行窃时,发现并惊醒正在床上睡觉的两名女子,被告人彭某到床边分别将两人的头部和肩膀摁住,并告诉两人不要叫喊,只是想拿些钱。彭某用塑料绳将其中一名女子的的双手反捆在背后,并用衣服堵住其嘴,从两人包内分别拿走700元和300元现金,并从电视柜抽屉内拿走白色手机一部。被告人彭某用白色手机拍摄了被害人身份证照片,并威胁二人不准报警。被告人彭某用水果刀将捆着女子的塑料绳割断后逃离现场。次日,彭某将白色手机以60元的价格典当出去,6月26日又将手机赎回。经黄山市价格鉴定中心鉴定,手机鉴定价值为442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捆绑等暴力方法劫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入户抢劫,应当以抢劫罪加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彭某归案后坦白罪行、自愿认罪,其近亲属代为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