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在作风建设活动中,出“重拳”整治庭审作风,以从严教育、从严监督、从严管理的要求,推进庭审规范化建设,努力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
以学习教育为基础。该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每位干警分别对照规定自我检查,查找差距和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以审务督察为手段。该院设立12名廉政监察员和2名审务督察员,每日采取巡查和突击检查的方式对庭审情况、纪律作风开展全方位审务督察,并在全院通报检查督察情况,对不规范的行为责令及时纠正和整改。
以庭审评查为平台。该院根据案件排期开庭日期,定期或随时组织有关审判人员对庭审活动进行评查,庭审结束后及时组织召开独任法官或合议庭成员参加的评查会,当场对庭审活动进行“挑刺找茬”。今年以来共评查庭审100多起。
以外部监督为镜子。从庭审时间是否准时、法庭秩序是否有序、审判程序是否合法、仪表、言行、记录是否规范等方面,制作庭审活动评议表,庭审前发放给当事人,庭审结束后及时收回进行汇总整理。近三个月以来共向当事人发放评议表110余份,征集意见和建议24条,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该院及时进行研究整改,不断提升庭审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