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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假金戒指 难逃法网恢恢
作者:王茜  发布时间:2013-08-30 08:19:37 打印 字号: | |
  一男子用价值35元的假黄金戒指到典当行行骗,得手一次尝到甜头后企图再次行骗时被当场识破。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四月的一天,黄山市屯溪区某典当行来了一位叫“杨浩”顾客,想当掉一枚金戒指。典当行老板经过检查后发现这是枚假戒指,便用可典当5900元稳住被告人周某,同时偷偷报警,民警将其当场抓获。经过审问得知,被告人周某用假的黄金戒指和捡来的身份证行骗,此次行骗前已在另一家典当行行骗成功,骗得典当款5865元。

  经审理查明,两枚典当的黄金戒指为被告人周某以每枚35元的价格购得,经黄山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验均为含钨贵金属,为假黄金戒指。

  案发后,被告人周某的亲属代其退赔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在实施第二起诈骗犯罪时因被识破未得逞,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的悔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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