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人们之间的经济往来也日益频繁,但你是否知道,经济往来中如何正确写明借条、欠条等,还有哪些要注意的法律关系呢?
借条、欠条、收条区别大
案例:马鞍山人王某开了一家公司,其做贸易生意的朋友李明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其借款10000元,李明同时出具条据一张,写明:“收条:今收到王先生10000元”。一年后,王某向李明要求还款。但李明却称,自己曾借给王先生10000元,后因借据丢失,因此还款时向其出具了该收条,由于没有明显的借条证据,庭审中王某吃了个哑巴亏。
说法:“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仅凭“借条”便可以很简单地证明双方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无需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欠条”是当事人双方经济往来的凭证,法律关系复杂,不能直接表明借款关系的存在,还需要持有人提供其他证据佐证;“收条”一般只能表明一方接收到对方的钱和物,并不能表明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民间借贷应写明“借条”而非“收条”或“欠条”。
“还”字两音义不同
案例:2010年初,孙斌向好友李刚借款10万元,出具了一张借条,载明“今借李刚人民币10万元”。同年8月30日,孙斌还给李刚8万元,但还款时,李刚未出具收条,而是让孙斌在借条后注明“8月30日还欠款8万元”。在还款后,孙斌想,只需再还2万即可了,谁知不久,李刚却向法院起诉要求孙斌还款8万元。拿到法院的开庭传票,孙斌很是气愤:明明已还了8万元,怎么还要自己还款?原来孙斌忽视了“还”字是多音字,给李刚钻了空子。
说法:本案中的“还欠款8万元”既可以理解为尚欠款8万元,也可以理解为已归还欠款8万元,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对文字理解有歧义的,应作出不利于文字提供一方的解释,很显然孙斌要想辩称自己已归还欠款8万元,在证据的提供上有些难。因此,立字据时应尽量少用多音字或其他有两种以上不同解释的多义字。实在要用,应作出必要的说明。
警惕“李鬼”签名
案例:张磊向王敏借款5万元。在王敏要求张磊出据借条时,张磊以到外面找纸和笔为由离开现场,不久后,张磊返回,将一张已书写好的借条递给王敏。王敏看到借款数额无误后,便将5万元现金交给了张磊。而令王敏没想到的是,在其向张磊索款时,张磊拒不认账,并称借条并不是自己所写的,也没有拿到王敏的5万元钱。
说法:王敏的例子告诉大家,民间借贷,借条必须当面书写,当面签名,以免给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可趁之机。
借条空白多易改
案例:赵林向同学林松借款1万元,林松要赵林出据借条,因是同学,赵林便跟林松说,你看怎么写就怎么写吧,写好后给我签名。于是林松便写好借条给赵林签名。赵林看借款金额无误后,便签了名。后两人因故反目,林松持赵林欠条起诉赵林归还借款100000元,赵林欲辩无言。后查明,林松在10000后面留了适当空隙,在赵林签名后便在后加了一个“0”。
说法:写字据时,内容部分不应留太多空白。否则,易被增减内容或将原内容裁去。如果不慎留下,应在空白处写明无内容或划去,以及时加箭头说明。
结论:借条应如何正确书写
一、名称应写明“借条”而非“欠条”或是“收条”,以避免陷入举证困境。
二、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全名和身份证号码不能少,千万不要写成小名或绰号。
三、借款金额要写清,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并保证大小写一致,如不一致法律规定按大写为准。
四、借款期限和还款期限要写明,因为这对诉讼时效的起算至关重要。
五、如是有偿借贷,必须写明约定的利息,且保证约定的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如不写明利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视为无息借贷。
六、必须由借款人本人亲自签名或加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