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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同事冒充领导获信任 自己谎称工程诈骗钱财
作者:陈国华  发布时间:2013-07-31 10:11:12 打印 字号: | |
  7月30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孟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2012年5月,被告人孟某在工作中认识了经营一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范某,被告人孟某谎称手中有某酒店的装修工程,并称该酒店是上海铁路局芜湖分局的,可以和范某合伙承包建筑,范某当即表示同意。为骗取范某的信任,被告人孟某让其同事马某、占某分别冒充上海铁路局的局长和工程师多次给范某打电话,让范某深信不疑。从2012年5月至8月间,被告人孟某以搞工程需要送礼、买手机、买电脑等花费为由,多次从范某处骗取钱财,共计10600元。

  另查明,同年8月31日被告人孟某的家人代其退赔范某的全部诈骗款106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积极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表示自愿认罪,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孟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至于危害社会,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责任编辑:陈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