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90后”青年不慎沾染毒品,后又因不知为他人提供吸食毒品场所会构成犯罪,多次容留他人吸毒,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法律的代价。日前,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毒案件,一审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胡某出生于1992年,于2012年在其承租房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同时自己也参与其中,期间胡某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案发后,被告人胡某悔恨不已,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对家人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并在庭审中表示自愿认罪。
经审理认为,胡某的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应予惩处。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悔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