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小孩打架引起的邻里纠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2年10月26日,原告叶某的儿子与被告徐某的儿子吵打间,原告叶某、被告徐某闻悉后分别赶到现场,不分缘由也参与其中,被告徐某拳击原告叶某致其受伤。后原告叶某经治疗,花去医疗费274.10元。2013年4月26日,原告叶某诉至法院要求徐某赔偿损失。
鉴于原、被告矛盾较大,承办法官遂从邻里关系和“打官司”耗费时间、精力、钱财等方面对双方进行了引导和劝解,经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教育,最终促成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被告徐某一次性赔偿原告叶某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共计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