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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警察砸警车 被判刑陷囹圄
作者:方斅  发布时间:2013-07-24 11:32:49 打印 字号: | |
  酒后闹事,面对警察的询问,不但不配合调查,还借着酒劲殴打警察并毁坏警车。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项某拘役四个月。

  2013年5月17日,屯溪区某派出所接到“110”称一家酒吧有客人在酒吧内闹事,随后派民警郑某带领协警洪某、陈某开警车迅速赶到现场。民警经初查得知系被告人项某酒后将酒吧卡座等物品砸坏,在向项某表明警察身份后,项某突然用脚蹬协警洪某。民警欲强行将其带离,项某又使用暴力殴打洪某及陈某,并将警车的车窗玻璃及警灯打碎踢坏。

   法院认为: 被告人项某采取殴打警员、毁坏警车等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项某犯罪情节较轻且具有坦白、赔偿、取得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洪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