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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面子就打人 四青年被判刑
作者:王茜  发布时间:2013-07-15 15:25:06 打印 字号: | |
  因邀人一起赌博被拒绝,四青年认为“丢了面子”,竟大打出手,造成他人受伤。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以寻刑滋事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戴某、张某等四人有期徒刑九个月至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不等的刑期。

  2012年5月19日凌晨,被告人戴某、张某、倪某、胡某四青年酒后到屯溪区某棋牌室赌博,见到被害人汪某,要求其一起参与。汪某无意参与,便想借喝茶水之际离开,四被告认为汪某不参与赌博就是不给自己面子,感觉“丢了面子”的张某手持板凳将汪某拦住。随后四被告分别用板凳或拳头殴打汪某的身体,造成汪某头部、背部、胳膊等部位多处受伤。之后,其中两名被告人倪某、张某还将两台麻将机推倒,造成麻将机损坏。后经鉴定,汪某的损伤为轻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戴某等四人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此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结合四人不同犯罪情形及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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