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为债权人讨回执行款30000余元。
2010年6月,王某因急用钱向邢某借款36000元,并承诺定期归还,后因王某违约,邢某将王某起诉至法院。王某仅支付了一万余元后就不再支付,邢某遂向屯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对王某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展开了调查,但一无所获。后执行法官多次约谈王某,但王某总是先口头答应,后又以种种理由相推托。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困境。经多方调查,执行法官获悉王某系教师,每月工资二千多元。执行法官随即赶到了该校,要求学校按月扣取王某的工资,但校方以王某不在校,教师工资均由政府财政发放为由,未予协助。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果断冻结了王某的银行账户。
第二天,王某即哭丧着脸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还款,请求法官将其工资账户解除冻结,否则月底其不仅工资一分钱取不到,连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水电费等都将无法扣缴,将严重影响其生活。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王某与邢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分期付清了全部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