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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巧云:从会计到优秀法官
作者:张怡  发布时间:2013-06-25 08:39:48 打印 字号: | |
图为程巧云(右)与同事一起核对裁判文书
  今年43岁的程巧云,跟她的名字一样,是个看起来就内向温柔的徽州女性,现任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民二庭主持工作的副庭长。民二庭,主要审理商事经济纠纷,这类纠纷普遍存在法律关系复杂、法律适用难、涉案金额大、当事人之间矛盾尖锐、调解难度大等特点,而程巧云却不信这个“邪”。2009年任民二庭副庭长以来,主审商事纠纷案件200多起,涉案金额超过3000万元,调解率达70%以上,不仅做到了案结事了,而且无一信访、无一错案。

  这样一位优秀的女法官,原来却是一名地地道道的会计。1988年学习财会专业的程巧云从学校分配到屯溪区法院,从事财务工作。心思细腻的她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将法院账务管理地井井有条,从未出现过差错,多次受到上级表彰。因为父亲曾是一名政法干警,程巧云对法律工作很是喜爱和向往,看到同事们穿着制服开庭的样子,她总是很羡慕。在从事财会工作的同时,她没有放弃过审判业务的学习,并自考通过了法律本科课程。“不务正业”的程巧云空闲时总是主动找上审判业务庭的同事,要求帮他们做书记员,几年下来,程巧云通过记笔录、装订案卷、校对判决书等这些琐碎的事情增长了不少的法律知识。功夫不负有心人。1998年取得助理审判员资格,2002年被任命为审判员,但由于财务工作专业性较强,一时无人接手,直到2009年程巧云才调入业务庭,成为一名真正的办案法官。

  多年的财会工作磨练出她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也给她从事商事审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0年,程巧云承办的原告吴某诉被告某建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04年原告吴某分别与被告建筑公司的两个项目部签订协议书,合同约定由吴某向项目部供应钢材,之后的几年,吴某通过与两个项目部共同的负责人余某联系,进行供应钢材、核实账目及收取货款等业务活动。直至2008年春节后,吴某累计收取货款600多万元,建筑公司尚欠吴某数十万元。该欠款吴某多次催要,建筑公司以账目不清为由拒付,吴某无奈,一纸诉状将建筑公司告上法庭。这本是一起法律关系比较简单的合同欠款纠纷,但是在庭审前的接触中,原被告双方光证据就分别提供了30多组,来往账目更是多如牛毛,散乱无章。程巧云凭多年的财会经验,很快就发现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账目和手续均不够完备规范,存在较大漏洞。案中的关键人物余某迟迟联系不上,双方对欠款数目各执一词,所以经庭前庭后多次调解,双方仍不愿作出让步,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因欠款拖欠时间较长,数额也比较大,合议庭在对现有证据材料可证实的案件事实达成共识和经过评议后,程巧云拟出了判决书的初稿,但她总觉得此案如果一判了之,虽然达到了法律上的公正,但是两个来往多年的合作伙伴就此破裂,也会对他们各自的商业信誉产生不利影响。

  她明白,这个案子的关键是彻底理清那些乱麻一般的账目,让原被告双方对欠款的数目达成共识。当天晚上,程巧云一直忙到半夜,计算账目的纸张密密麻麻写了一大沓,判决书也被她从初稿的18页增加到了29页,近两万字的判决书中详细的列清了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账目数据,其中一些不规范、不完备的漏洞,程巧云都通过法律规定、交易习俗、会计记账职业习惯找到了蛛丝马迹。

  第二天,程巧云决定在宣判前召集双方当事人再度协商,当她将自己演算的账目一笔一笔与双方核对,原被告双方都暗暗吃惊,被告公司指派参加诉讼的人员瞪大了眼睛说:“程法官,我算是服了,我们公司的账,您算得比我们自己还清楚!”经过对细节的反复磋商,终于在当天晚上八点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建筑公司一次性支付原告吴某合同欠款及违约金78.5万元,该协议当晚履行完毕。原来,被告负责人也并不是恶意拖欠,只是苦于账目不清,不想轻易付款。一份29页的判决书就这样未“来得及”发出。

  近年来,商事纠纷案件逐年增多,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矛盾更加尖锐,案情也更加复杂。今年年初,程巧云办结了一起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一起撞车事故中,一轿车主、副气囊均未触发,驾驶者不幸丧生。事后,死者家属认为汽车安全气囊未能触发属产品质量问题,遂将某知名品牌汽车公司及销售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而被告汽车公司则称,包括安全气囊在内的全部零部件及整车都是合格产品,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因此不同意赔偿。从未摸过方向盘的程巧云,除了认识盖有“合格”公章的产品质量书,被告提供证明材料中的专业部分自己根本就看不懂,按照审判程序,她完全可以依据那些印章得出结论并进行裁判,但是为了确保公正,程巧云下决心一定要弄清楚汽车安全气囊生产及使用的专业知识,查清本案车辆安全气囊未被触发是否属于质量问题。

  于是程巧云通过网上、书店、借阅朋友书籍等方式翻阅了大量的关于汽车设计制造方面的书籍,并查阅了国内外一些类似的案例,她了解到,汽车安全气囊正常作用的发挥能够降低驾乘人员在车辆出现碰撞等意外事故时的安全威胁。目前在我国汽车安全气囊触发条件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在司法实践中,类似案件的处理也因个案的数据参数不同而有所区别。根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程巧云判断本案车辆的碰撞强度已经达到安全气囊ECU可感知到预定的范围。通过查阅大量的资料,程巧云心中有了结论,高速行驶的车辆相撞时安全气囊未弹出,车辆存在缺陷,厂家应按该缺陷对损失发生的原因力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她在第二次庭审时,当庭将这个结论及依据公布的时候,被告公司的两位代理人表示心服口服,并同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同事开玩笑地称程巧云有“整理强迫症”,不光是着装打扮与法官身份得体,每天还认真整理自己的办公桌和案卷资料,更多的是因为她对每一个案件在办理过程中的细致和执着。有时为了一个案件细节,她常常究根到底查看卷宗;有时为了抓住一点调解的可能,常常不厌其烦地找到当事人讲情说理,不管什么材料总要分门别类整理好,裁判文书总要改到不能再改为止……

  是的,追求完美是程巧云的天性,所以无论是做会计,还是在一线办案,她都力求做得更好。
责任编辑:陈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