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因房屋租赁引发的一件执行案件、二件民事案件在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官和执行法官的密切配合、不懈努力下取得了圆满的结果。
2009年,张某、孙某因合伙开设娱乐会所需要,与他人购买了黄山某大厦二楼并向大厦的开发商租赁了该大厦的三楼和一楼110号店面。由张某投资对该场所进行了装潢并试营业。后在营业过程中因噪声扰民等遭到大厦楼上住宅业主的不断投诉,并最终导致该娱乐会所无法经营,被迫关闭。从而引发了黄山某实业公司申请执行孙某支付拖欠租金及限期搬离出租房一件执行案件和张某就装修经营索赔问题起诉黄山某实业公司、黄山某实业公司反诉张某两件民事案件。
执行庭法官在执行黄山某实业公司申请执行孙某案过程中,一直难以取得进展。后来得知张某就装修经营索赔问题已起诉黄山某实业公司,黄山某实业公司也已反诉了张某,两个民事案件正在本院进行诉讼。执行法官立即与两个民事案件承办的汪法官进行了讨论,决定通过审执互促、联合办案的方式,彻底地化解当事人的矛盾。
然而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累积的矛盾早已激化,对立情绪严重,且黄山某实业公司已开始上访。为了能让双方重新坐下来商谈,汪法官多次邀请黄山某实业公司负责人来法院或亲自到该公司办公场所,为该公司分析各种利弊关系,苦口婆心的释法明理,最终该公司负责人被汪法官的艰苦努力所打动,承诺将做出适当让步,以彻底解决纠纷。与此同时,针对张某、孙某拖欠租金、拒不腾空并搬离出租房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过高要求等,汪法官、执行法官联合对他们进行了批评和教育。最终,在汪法官的努力协调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及时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