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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酒店就餐摔 酒店也判赔
作者:罗昱  发布时间:2013-04-26 15:46:3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客人在酒店用餐不慎摔倒,最终法院判决酒店按责赔偿的服务合同纠纷。

  2010年10月18日,舒某在屯溪区一家酒店就餐时,不慎滑倒造成右肱骨外科颈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18天,该伤经鉴定为右上肢损伤伤残九级。

  法院认为:原告舒某到酒店就餐不慎摔倒造成伤残,舒某虽诉称系因酒店地上有大量油渍所致,但舒某未提交相关证据予以佐证,故其受伤产生的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主要责任;作为被告虽张贴有“小心地滑”的警示标志,但也应承担其未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而形成的侵权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酒店赔偿舒某总损失的30%计22215.60元。
责任编辑:洪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