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苹果4S手机仅在手里转了一圈又还给了原主,可顺手牵羊的小伙子仍因盗窃行为而获罪。近日,屯溪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6月的一天,李某到健身房锻炼身体时,偶然发现对面练胸肌器材有个男子潘某在接电话,听完电话后把一部苹果4S手机顺手放在了器材上,然后就去练腹肌了。李某看看周围的人都在锻炼身体,遂起贪念把潘某的手机拿走,随即离开了健身房。李某回家后看到苹果4S手机有电话打来,估计是机主打来的,李某没接,用绣花针把手机卡给取了出来,丢到了路旁边的垃圾堆里了。当天下午,潘某的朋友找到李某索还手机,称只要把手机还给他朋友,就不用去派出所。李某随后叫一个朋友回家去取手机给了潘某的朋友。尽管李某主动退还了手机,仍然是实施了盗窃行为。法院认为李某如实供述罪行、退还赃款并表示自愿认罪,且系初犯,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