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农民工工资案件审执力度,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2012年以来,共审执结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共112件,涉及农民工157人,案件标的额1034万余元。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实行政策倾斜。该院建立了“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外发放联络服务卡, 做到电话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对清欠案件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快执,从各个环节对确有困难的农民工采取减缓免诉讼费4万余元,使案件尽快进入审理程序;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对弱势群体实行风险权益告知制度,强化诉讼指导和法律释明工作,保证有理不会说的当事人打赢官司。
二是坚持“以调为主”,简化诉讼程序。将调解工作贯穿审理农民工诉讼案件的全过程,实行庭前、庭审、庭后全方位调解,委托工会和人民调解员参与做好该类案件的协助调解和委托调解工作。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占该类案件的76.32%,案件平均审理期限30天。同时采取先予执行、诉前保全等措施,确保调解协议一旦达成,农民工在签收调解书时就可以拿到相应的款项。
三是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劳动保障、公安、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农民工维权联动机制。同时,抓好对涉及农民工权益的重大案件的典型报道,努力营造政府、企业、社会各界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引导农民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是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劳动等部门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巡回审理以案说法,积极宣传劳动及赔偿法规,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投保工伤保险,使企业能够健康地、可持续地发展。去年以来,累计走访企业提供法律服务100多次,发出司法建议9份,举办法制讲座13次。
五是严格奖惩制度。把涉及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审理执行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对该类案件凡无正当理由不能依法审结执行的,取消承办人及所在庭室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以此推动清欠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全力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