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安徽高院组织编印的《安徽法院案例选(2011年卷)》正式出版发行,黄山市法院系统共两篇案例被收录其中,全部落在屯溪区法院。
屯溪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案例编写工作,把案例编写能力建设作为司法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来抓,把能够有更多案例被最高法院和省高院采用作为提高司法水平、展示审判成果的重要体现,建立“院领导亲自抓、研究室牵头负责、业务部门具体落实”的管理体系,每年认真组织民事、商事、刑事、行政、执行等各审判业务部门积极开展案例编报工作,并不断提高案例编报质量。据统计,近三年来,该院共向上级法院编报案例50余篇,被最高法院和省高院采用13篇,编报数和采用数均居全市法院首位,特别是分别由该院法官程小玲和程巧云编报的2篇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编印的《人民法院案例选》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