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的一天清晨,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的新任命不久的年轻助理审判员王浩丹早早地就来到办公室,翻阅今天需要办理的卷宗材料。这是一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去年年底原告当事人被一辆机动车撞伤,左小腿粉碎性骨折,工作和生活都受到了极大的影响,而肇事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对原告提出的赔偿款有较大异议,不愿就此理赔,肇事者刘某又无力承担巨额赔偿,因此原告当事人一纸诉状将肇事者和保险公司都告上了法庭。
在开庭前与当事人的多次接触中,小王法官了解到,原告当事人经受了交通事故的痛苦,垫付了许多医疗费,80多岁的老父亲也因为听到车祸的消息受到惊吓去世了,所以情绪比较激动,坚决不同意调解。按照小王法官所掌握的法学知识与审判经验,本案事实清楚,判决起来难度不大,但是小王法官想起自己的“法官导师”金燕法官经常说的那句“办案的目的不是为了结案,更重要的是化解矛盾。”金燕是屯溪法院的老审判员,多次获得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2010年以来审结案件424件,其中调撤349件,调撤率达82.31%,无一错案,在该院组织的“新老法官传帮带”活动中,金燕法官作为小王法官的“导师”,以言传身教的方式给了他很多有益的帮助,想到平时 “导师”调解案件时的那股子韧劲,小王法官决定在安排开庭前,召集原被告当事人,再做一次调解的努力。
虽然前一天准备到了半夜,还向金燕法官电话请教了案件处理细节,小王法官还是觉得有些紧张,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顺利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正努力整理着办案思路,金燕法官走到门口,“小王,你那个案子我昨晚又想了一下,调解还是最好的,这样能尽快帮原告拿到医疗费用,所以今天不能死板办案,‘劝和’是关键,八点半开始吧?今天我和你一起去,帮你把把关。”
上午八点半,原被告当事人准时来到约定的调解室,小王法官按照路上跟金燕法官约定好的,先将被告肇事者刘某和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员拉到一边,说服肇事者积极争取原告的谅解,并告知被告保险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该公司承担责任是毫无疑问的,希望他们可以积极配合赔偿,早日结案,能够让伤者得到进一步的治疗,也能够体现该公司的诚信和守诺。另一方面,留在调解室的金燕法官则跟原告和家属拉起了家常,询问原告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工作状况、身体恢复情况等,等小王法官他们返回调解室的时候,原告的情绪已经比刚来的时候缓和了许多,表示愿意听听这位年轻的法官小王的调解意见,小王法官喜出望外,把连夜准备的那些法理和情理上的调解意见都说了出来,有时候那些法言法语写在纸上容易,说出来当事人却一知半解,小王法官一时又不知如何解释,金燕法官就在一旁进行补充和纠正。“徒弟”在“老师”的指点下,经过一个上午耐心的劝说与引导,原告及家属终于原谅了肇事者的过失,双方也在赔偿数额上达成了共识。由被告某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原告当事人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0万余元,被告肇事者刘某一次性支付原告鉴定费等损失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