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强化立案审判管理,采取多项措施控制立案变更率,充分发挥立案变更率考核指标的“指挥棒”作用,使得立案质量得到明显提高,立案变更率终始保持为零,无一起案件在二审中变更立案。
加强立案审查制度,严把立案质量关。对每一起案件进行严格审查,除了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起诉材料,对于一些新类型、法律适用较困难的案件进行立案前调研,严把审查起诉是否属于法院主管和法院管辖两个重点。对没有管辖权或法院受案范围外的案件,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对符合法院受案范围并有管辖权的案件,及时立案受理,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权。
健全立案审判会商制度,确保立案公正。在不影响立审分离原则的基础上,加大立案庭与各审判业务庭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对于疑难、复杂或新类型的案件,立案庭邀请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庭共同会商分析研判,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公正审理。
完善立案质量考核制度,增强法官责任心。把立案变更率作为考核立案庭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将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等损害诉权的情况纳入考核内容,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过立案业务学习讨论机制、立案质量指标通报公示机制等措施,不断提高立案法官的立案业务技能,增强立案法官责任心,杜绝案件受理不当或随意管辖等问题的出现。
强化立案阶段调解制度,力求实现案结事了。强化立案审查与立案调解并重,选派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立案工作,狠抓立案源头化解,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从源头上控制立案后可能出现的立案变更,同时也有效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