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开展“两评查”活动中,我作为院领导参加过三次民商事案件的庭审评查活动,通过三次身临其境庭审观摩,感悟颇深。
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较以往有了很大改进,庭审规范用语比以前文明多了,司法形象整体较好,整个庭审活动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驾轻就熟,游刃有余的庭审作风和驾驭技巧较以往有所提高。但同时也暴露出我们法官在庭审时存在的诸多问题。一是基本功不扎实。有的法槌使用不正确、有的原被告位置摆放有错等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法槌从2002年6月1日开始使用,至今已达六年。虽然法槌使用经历这么多年,但平时法官开庭早已习惯不敲槌的做法,同时法槌使用监督未跟上,民商事法官开庭省略敲法槌的程序,以致于在开展“两评查”活动中庭审示范出现法槌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二是法官心理素质有待于提高。在庭审评查及全程录像过程中,我们的主审法官特别紧张,出现丢三拉四现象,语言不精练,庭审活动显得较匆忙。说明我院平时规范庭审岗位练兵少,特别是近年来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图省事怕麻烦了了开庭完事。三是审判长或主审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显得弱。庭审时,代理律师频繁走动不制止,在辩论阶段代理律师在法庭重复辩论一个问题不能很好的控制,原准备一个半小时的庭审延长到三个多小时才结束。许多问题的出现与平时开庭不严谨、不规范、随意性较大有关。我院应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增加规范庭审活动的数量,找差距、练技能、补短板,决不能走过场,在全院开展庭室审判人员之间、庭室之间规范庭的评比,并在全院推广。加强对新任命的助理审判员规范庭审的培训,强化他们的庭审作风,提升法院司法形象。加大我院的审务督察力度,通过审务督察来纠正庭审纪律不严肃、不规范、着装不统一、服装混穿等现象,形成人人重视、人人参与、人人认真的良好氛围,从而达到提升我院整体司法能力,增强司法公信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