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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进班房瘾君子 以盗养吸“再进宫”
作者:张怡  发布时间:2012-06-06 11:09:20 打印 字号: | |
  今年还不到30岁的程某,却有着十几年漫长的“吸毒史”,为满足毒瘾,除了向家人要钱,只能铤而走险,“以盗养吸”。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起盗窃案件,一审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三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被告人程某十几年前沾染毒瘾,因此无法胜任正常社会工作,没有固定经济收入,十几年间曾因敲诈勒索、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多次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并于2009年被实行强制戒毒二年,后仍不思悔改,再次复吸,为筹集毒资继续实施盗窃。2011年10月至2012年1月期间,程某在屯溪百货大厦附近等地实施盗窃,共窃得财物共计人民币13000余元,其中盗窃现金4000元,盗窃手机、电脑、电动车等物品鉴定价值为9237元,所得赃款均用于购买毒品、上网等。

  法院在审理中认为,被告人程某为获得吸毒资金,采取秘密方法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遂综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