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仨“油耗子”深夜偷柴油
作者:张怡  发布时间:2012-06-06 08:13:15 打印 字号: | |
  好端端停在工地上的挖掘机和铲车,一夜之间油箱里的柴油竟然踪迹全无,既给车主造成了损失,又严重影响了工地的正常运转。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油耗子”的盗窃案件,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胡某、邵某、金某有期徒刑七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2011年3月17日凌晨,被告人胡某、邵某、金某携带8只容量为25升的塑料壶、吸油管及铁锤等作案工具,先后两次开车来到黄山经济开发区某工地,将停放在该工地上的五台挖掘机和三台铲车的油箱盖撬开,盗窃车内的柴油。三人两次共盗窃柴油15壶,并分两趟将柴油卖出。后经鉴定,两次所盗窃的柴油价值人民币2632.5元。另外,在盗窃过程中被损坏的油箱盖等物品价值为1405元。

  法院在审理中认为,胡某等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破坏性手段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
责任编辑: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