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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法院:参审和旁听列入绩效考核
作者:陈国华  发布时间:2012-05-18 09:51:17 打印 字号: | |
  日前,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下发执行《2012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并按照该办法对各业务庭一季度各项工作进行了绩效考核。

  据了解,该院今年对绩效考核办法进行了重大修改,对各业务庭增加了裁判文书上网率、案件交付评查率、评查合格率、评查归档率、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率等考核指标,该办法规定各业务庭每组织陪审员参审一起案件加1分,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一次案件庭审加3分。通过列入绩效考核,大大提高了各业务庭组织陪审员参审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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