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屯溪区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商铺买卖连环案,共将执行款本金972695元、迟延履行利息171740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从而彻底化解了一起上访案件。
2007年5月,胡某为投资在黄山某房产公司购买了四间商铺。因开发公司未能按期交房,胡某于2008年9月申请仲裁,但因双方矛盾重重,开发公司在仲裁裁决生效后仍未向胡某退还全部购房款等费用。胡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同时四处上访。
2010年11月30日,执行法官费尽周折,终于将购房款等费用全部执行到位。2011年4月,胡某再次向法院申请执行购房款迟延履行利息171740元。而与此同时,房地产公司也以公司账户没有存款等为由相推托。执行中,执行法官查询到该公司名下的房产已开始登记办证,遂依法查封了该公司名下的一套等值房产,并启动评估拍卖程序。然而,早已不耐烦的胡某,不仅多次向信访纪检部门投诉上访,甚至开始冲击法院,围攻法官。在巨大的压力面前,执行法官们迎难而上,一边向信访纪检部门做好解释工作,一边继续耐心的做胡某及房地产公司负责人的思想工作。
迫于法院强大的执行压力,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2年1月17日主动派人找到法院,后又与胡某达成和解协议,并最终在执行法官的督促下,按协议于2012年3月30日向胡某付清了剩余的所有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