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他家的污水一流下来,我家那些个树苗全死光了,喝水洗衣服都成问题,你们可得帮我解决啊。”2012年3月8日,村民吴大哥走进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法院开发区法庭,寻求法官们的帮助。
原来,这位吴大哥家住在山脚,三年前,邻居胡老汉创办猪场,养30来头猪,在门前挖了个大坑搭建粪窖,胡老汉家地势高,排出的污水流经吴大哥家门,给吴大哥一家带来了极大的困扰。饮用水和生活用水都需要从远处另取,更严重的是,猪粪渗透到地下,影响了山体地质,导致吴大哥家种的树苗全死了,多年的辛苦毁于一旦。吴大哥气不过,就将猪粪往胡老汉家的鱼塘里倾倒,这样一来两家的仇怨算是结下了,三年来开发区政府部门及当地村委多次协调均以无果告终。
鉴于该案在当地影响较大,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开发区法庭的法官们没有盲目立案,果断决定组成巡回法庭,到案发地引充社区与当地的村干部一起调解这起相邻纠纷。法庭调解过程中,法官们首先从情理上做两人的思想疏导工作,远亲不如近邻,邻居之间应该和睦相处。然后从法理上出解释工作,相邻双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通行、排水等方面的问题,不得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并指出双方的行为均给对方造成了妨碍或损害。经法官的思想疏导和法理解释,俩人均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对之处,吴大哥答应不往鱼塘倾倒猪粪等异物,胡老汉也同意重新建造水泥封底的粪窖防止渗透以及溢出,并赔偿吴大哥树苗损失1000元。
这一对结了三年仇的老邻居,终于在法官和村委多方努力下握手言和,一起相邻关系纠纷通过巡回法庭在诉前得到了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