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领取的拆迁安置款如何使用产生矛盾,夫妻俩竟闹到法庭要离婚的地步。日前,经过屯溪区法院的法官的耐心劝解,夫妻俩和好如初。
原被告系二十年的夫妻,女儿也已读大学,家庭关系一直融洽,近年因城区发展,家中房屋被拆迁安置,夫妻俩用拆迁款新建了房屋后还有余款3万元,双方为如何管理余款而引起矛盾,男方表示所得款项均用于家庭建房及女儿读书,并没有故意隐瞒;而女方认为男方在经济上对自己隐瞒,夫妻之间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为此引起家庭矛盾而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该院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得知双方并没有什么矛盾,遂从情理入手,感化双方。最终,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分析,夫妻俩双方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今后要好好过日子,不再争吵,这起家庭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