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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法院院长郑刚作屯溪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陈国华 摄影:叶拥顺  发布时间:2012-01-11 11:08:46 打印 字号: | |
  2012年1月11日,在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屯溪区人民法院院长郑刚作《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郑刚说,2007年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屯溪区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有效推动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快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首善之区”提供了强有力司法保障。

  郑刚从五个方面报告屯溪区法院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一是围绕屯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为“首善之区”建设提供良好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和主动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组织精干力量全力投入,积极参与全区“一控双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保障项目建设提速快进;主动服务工业经济发展,着力营造全市最优法治环境;积极参与全区重大活动,安保维稳等工作扎实有效。

  二是坚定不移地抓好执法办案,积极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0328件,审执结10183件,结案率为98.60%,调解或撤诉5397件,案结事了率达到98%以上。与2006年相比,2011年收案总数从1161件增长到2436件,翻了一番;审执结总数从968件增长到2291件,增长了近1.4倍;结案率从83.38%增长到94.05%。

  三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理念,认真解决诉讼难问题,不断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切和期待,依法维护群众权益。依法妥善审理民生案件,审判工作更加关注民生;切实加强司法便民工作,利民措施更加贴近百姓;高度重视涉诉信访问题,工作机制更加规范有序。

  四是深入推进司法机制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加强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各方监督,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科技含量。

  五是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水平。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按照“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班子和中层队伍建设,重视年轻干部培养;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大力改进司法作风,努力促进司法廉洁;深入实施“文化兴院”战略,营造法官精神家园。

  郑刚报告说,五年来,屯溪区法院各项工作得到了党委、人大以及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2项国家级集体荣誉,荣获“全省优秀法院”以及第八届、第九届省级文明单位等8项省级集体荣誉,荣获2009年和2010年全市基层法院综合考评第一名等18项市级集体荣誉、36项区级集体荣誉,并涌现出“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涉诉信访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国家级先进典型9人次,“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民事调解先进个人”、“全省百名好军嫂”等省级个人荣誉15人次以及市级个人荣誉43人次、区级个人荣誉36人次。

  郑刚说,2012年是加快建设“首善之区”的关键一年,更是奋力实现“三年新跨越”的决战之年,屯溪区法院将紧紧围绕区第五次党代会、区委五届二次全会以及全区“十二五”规划确立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苦干,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一是主动服务大局,更好地保障社会经济发展。二是狠抓执法办案,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坚持司法为民,更好地回应群众关切期待。四是完善司法体制,更好地实现司法公平正义。五是夯实基层基础,更好地服务审判执行工作。六是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责任编辑:陈国华 摄影:叶拥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