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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法院“十五分钟接待制”不让当事人白跑
作者:陈国华  发布时间:2012-01-05 18:32:09 打印 字号: | |
  “我每次到法院送材料、咨询问题、反映情况,都能见到我想见、想找的法官”。一位张大妈,这样称赞曾办理她案件的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近年来,屯溪法院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来回奔波劳苦,在接访工作中推行“十五分钟接待制”。凡是当事人来访,专职信访接待人员或值班法警问明来访原因和想找的法官后,主动通知当事人想找的法官,该法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十五分钟之内在事先安排好的接待室接待来访人。法官因开庭、重要会议等事由无法接待的,由信访接待人员或值班法警与该法官联系确定预约接待时间和地点,进行预约接待,除因病或出差等特殊情况,预约接待相隔时间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该院同时规定,纪检组和11名廉政监察员负责该制度的监督落实和来访人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十五分钟接待制”的实施,进一步畅通了诉求表达渠道,有效防止了当事人多跑路、白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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