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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法院为聋哑被告人聘请翻译
作者:王晶 程小玲  发布时间:2011-12-27 16:41:45 打印 字号: | |
  12月27日上午,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被告人为聋哑人的盗窃案件时,从该市特殊教育学校聘请教师提供手语翻译,并为其指定辩护,充分保障了聋哑人的诉讼权利。图为庭审中,承办法官在手语翻译的帮助下与被告人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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