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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法院聘请心理辅导员助未成年被告人解心结
作者:王晶  发布时间:2011-09-28 17:42:10 打印 字号: | |
  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实际,在少年法庭设立心理辅导室,聘请心理学教师、社区青少年心理辅导员等志愿对未成年被告人开展心理疏导。图为该院心理辅导员唐老和法官共同对一起抢劫案未成年被告人开展心理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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