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爱情会让人迷失自己。21岁的女孩胡某为了帮男朋友还赌债,竟然偷自己朋友的银行卡。日前,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11年1月29日中午,被告人胡某与梁某等四个朋友一起在屯溪一家饭店吃饭。可胡某却心神不宁,因为自己男朋友最近被人逼着还赌债,急需用钱。她想到自己曾帮梁某取过钱,知道他的银行卡密码,便趁大家不注意,将梁某包中一张黄山市建设银行卡偷走,并于当天下午分五次从ATM机上取走现金6400元。
案发后,胡某的母亲为其退赔被害人梁某64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胡某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态度及具有帮教条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对被告人胡某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