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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法院全面建立信访风险评估预防机制
作者:洪艳 王晶  发布时间:2011-05-26 09:26:5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日前,黄山市屯溪区法院在立案、审判和执行环节逐步建立了案件信访风险评估预防机制。

  案件信访风险评估预防机制坚持“谁办案、谁预估、谁化解、谁负责”和“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要求案件承办人根据案件争议的事实、当事人的言行、情绪和以往诉讼行为表现等情况,对案件可能引发的各种信访风险进行全面客观地预估,并确定案件信访等级。对有信访风险的案件,由承办人填写“案件办理信访风险预估化解情况登记表”,并随案卷材料向下一环节移交。办理案件时要充分考虑本环节和上一环节的信访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等级提出处理办法和应对措施,并考虑处理结果给下一环节可能带来的信访影响。在各个办案环节终结时,信访风险未完全消除的,承办人应填写案件信访风险提示书向下一环节移交。对于不按照规定进行风险预警、评估、处置,导致当事人上访的,将严厉追究案件承办庭室负责人及承办人的责任。

  该机制实行以来,屯溪法院已有29件案件通过信访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汇报、请示,同时做好诉前联动调解,为及时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实现涉诉信访“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洪艳 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