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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真情促执行 九旬老翁喜开颜
作者:张中荣  发布时间:2011-04-27 10:32:36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一位年逾九旬的老人颤巍巍地来到了黄山市屯溪法院拦住了刚要外出办案的执行法官,神情激动的要求法官立即帮其讨要赡养费。在热情的接待并弄清情况后,法官们决定中止外出活动,予以特事特办。

  经查,老人姓胡,出年于上世纪二十年代,系该区新潭镇人。其与老伴一生共养育了五个子女,现因都年事已高,无劳动能力也无生活来源,急需子女赡养。而其大儿胡某一直以家庭分配不公为由,拒付二老生活费、医疗费,虽经村干部多次上门做工作,但胡某均以种种理由相推卸。老人无奈于2010年9月28日向屯溪区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最终判决五兄妹对两位老人进行赡养,其中胡某每月支付二老赡养费50元,并分担二老的医疗费等其他费用。然而判决生效后,胡某依然未履行给付赡养费的义务,二老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能让老人安享晚年,执行法官决定立即前往老人及其大儿胡某所在的村子了解情况。因当地正在拆迁,执行法官们几经周折,才在傍晚时分找到了被执行人胡某家。当接到了法院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胡某的情绪也异常激动,表示自己也已经六十多岁了,身体也不是太好,知道赡养父母是子女的应尽义务,自己从来未说过不赡养老人的话,只是对老父亲此种先是在分配家庭财产上对自己不公,继而又到处告自己状的不近人情的做法难以接受。考虑到被执行人目前经济也很困难,且与申请执行人系父子关系,为了不进一步地激化矛盾,执行法官电话联系了当地的执行联络员,请求其帮忙作胡某的思想疏导工作,同时要求胡某第二天主动到法院商谈执行事宜。

  第二天,胡某在该村文书的陪同下依约来到了法院,并向执行法官提交了其父亲笔书写的“证明遗嘱”一份,证明其现在之所以多月未付赡养费实在是因为老父亲的做法太让人气愤了,其不仅在家庭财产分配上对自己不公,还瞒着自己将一大笔的房屋拆迁费私分给了其他四兄妹,而那所被拆迁的房屋是占用了自己的一块竹园地作宅基地建起来的,当年建房时自己也是既出钱又出力,房屋建成后,为防止发生纠纷老父亲亲笔书写了这份“证明遗嘱”给自己,证明在二老过世后那所房屋归自己所有。但现在那所房屋已拆迁,拆迁款自己却分文未得,实在太不公平了,并要求执行法官为其主持公道。执行法官听完了胡某的述说后,告诉胡某,其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应在当初开庭时提交给审判庭,现在判决已生效,法院在执行阶段无法处理此种实体问题。胡某辩解,当初自己是想向法庭提交的,但因为开庭时自己没有能及时的找到法庭,错过了参加庭审,所以才没有提交。执行法官指出,正是因为其当初的消极应诉,才造成了目前的状况,现在其只能另行起诉。与此同时该村文书也从旁帮法官们做胡某的思想工作,要求其“桥归桥路归路,一码归一码”,先按判决履行支付赡养费的义务,好让两位老人安心生活,其他纠纷另行处理。在执行法官及村文书的耐心、真情的说教之下,胡某最终被亲情感召,同意先行支付二老的赡养费和医疗费。

  当执行法官将570元的执行款交到老人手上时,白发苍苍的老翁终于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责任编辑:张中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