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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感谢信感谢法官
作者:王晶 潘华  发布时间:2011-04-25 16:15:11 打印 字号: | |
  4月22日上午,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兖溪村村民王万红将一张大红纸写的感谢信张贴在屯溪法院门口,信中说:“感谢给力法官,感谢你们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了弱势群体的权益。”

  事情还得从2009年8月21日说起。那天下午,卖了几十年酒酿的王万红像往常一样在江心洲引桥处卖酒酿。可没想到,黄山某酒店的保安向伦明和江来有说他影响了酒店的道路疏通,双方便起了争执。江来有打了王万红两个耳光就走了,王万红便抓住向伦明,向伦明把王万红推倒在地,造成王万红右脚内外踝骨折,住院67天。

  出院后,王万红便来到屯溪区人民法院,要求立刑事案件。立案法官审查后发现王万红是轻伤,只能立自诉案件,可是事发后向伦明和江来有就逃走了,下落不明,法院只能驳回起诉或中止对案件的审理,这样王万红的权益就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因此,立案法官便让王万红立民事案件,可王万红却认为法院执法不公,坚决不同意。立案法官做了大量工作,告诉他如果立民事案件,酒店需承担连带责任,即使俩保安找不到,经济损失也可以得到赔偿。经过多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解释,王万红终于同意立民事案件。考虑到王万红经济困难,立案法官为其缓交了诉讼费。案件到了民庭,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调解,原被告也握手言和,王万红得到赔偿款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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